石台全力推进旅游产业化!
创建时间:2010-4-2 22:29:44 点击次数:1019
日前,我县出台《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的实施意见》和《石台县推进旅游产业化扶持奖励办法》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,鼓励景区创A、宾馆创星、旅行社创优,全力推进旅游产业化。
该政策措施规定,2010年县财政将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(今后每年将不少于1000万元),主要用于旅游宣传促销、编制旅游规划、旅游产业化扶持奖励、引导旅游公共设施建设等。对新评定为3A、4A的景区分别给予5万元、50万元奖励;对新评定为三星、四星宾馆饭店的分别给予5万元、20万元的奖励。对新评定的5A级景区、五星级宾馆饭店,县政府将专题研究给予重奖;对进入年度“全国旅行社双百强榜”的旅行社给予20万元的奖励,进入年度“全省双十强”的旅行社给予5万元的奖励;对新评定为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、村的分别给予5万元、2万元的奖励;对新评定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给予1万元奖励;对新评定为省五星级农家乐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,着力提升石台旅游的整体竞争力。(转自石台政府网)